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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接《京都議定書》,《巴黎協定》已於2016年11月4日生效。按中央人民政府決定,《巴黎協定》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。

《巴黎協定》在2015年12月通過,是一份目標進取的多邊協議,承接將在2020年屆滿的 《京都議定書》。中國在2016年4月22日地球 日正式簽署《巴黎協定》,並於2016年9月3日 予以批准。《巴黎協定》已於2016年11月4日 生效。

2°C的目標
《巴黎協定》的主要條文呼籲全球攜手行動, 以期盡快達到溫室氣體排放(下稱碳排放) 峰值,並在21世紀下半葉實現碳源與匯之間的平衡(即在2051年至2100年達致「碳中和」);以及 ‧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低 於2℃之內,並努力將氣溫升幅限制在1.5℃ 之內。

每五年的檢討及提升 中國須履行《巴黎協定》下的責任, 而香港也擔當着一定的角色。因此, 香港須每五年檢討應對氣候變化工 作,以配合《巴黎協定》下提交更新 計劃的時間表。香港直至2030年的 檢討時間表預計如下:

碳排放與香港

香港會把碳強度由2005年的水平降低65%至70%。

香港的「碳排放峰值」 本地發電是至今最大的碳排放源,佔總排放量的大約70%。隨着人口增加和經濟增長,我們的 排放量近年來一直維持在約4,000萬至4,500 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。我們的發電燃料組合正 逐步利用更多天然氣進行發電,香港的排放量將於2020年前達到峰值水平。

人均碳排放量碳排放量可以按人均計算,即是把碳排放總量 除以人口,按此計算,香港2014年的人均碳放 量約為6.2公噸。

減緩氣候變化:發電

香港將繼續逐步減少燃煤發電,並使用更多天然氣及增加非化石燃料來源,以大幅減少本港中期的碳排放。這是一項非常重大的承擔。
由於煤是本港燃料組合中碳強度最高的燃料, 因此香港會逐步減少燃煤發電,以達至在2030 年把碳強度減少65%至70%的新目標。

2030年前逐步減少燃煤

雖然政府在1997年決定不再興建新的燃煤發 電機組,但現時香港仍然有約70%的碳排放 源自發電。目前最適合香港而又可大規模替代 燃煤發電的技術為天然氣發電。首台燃氣發電 機組於1996年興建。現時香港已有共10台同 類發電機組,在2015年滿足我們27%的電力 需求。直至2020年左右,天然氣將滿足香港大 約一半的電力需求,而燃煤發電將減少至約 25%。這有助我們達到把香港的碳強度由2005 年水平降低50%至60%的目標,相等於將絕對 碳排放量減少約20%

增加可再生能源: 採用更多太陽能

根據現已成熟的商用技術,我們已準備就緒, 由政府帶領,以更有系統的方式引入可再生能源 

目前香港的累計太陽能板發電裝置產電量不足5兆瓦,這些項目一般規模較小,主要是裝設太陽能板發電和太陽能熱水器,以產生可再生能源。在政府帶頭鼓勵使用可再生能源下,香港 已有超過200項此等項目,主要裝設在學校及公 營機構樓宇及設施的天台 。 這些項目的規模由非常小型(產電量少於10千 瓦)至中型(例如機電工程署總部大樓裝置的產 電量為350千瓦)不等。後者連接電網,產生的電力相當於大樓約3%至4%的耗電量。直至目 前,兩個最大型的太陽能板發電系統項目為港燈南丫發電廠的裝置(分階段在2010年及2013 年開始運作,產電量為1兆瓦),以及渠務署濠灣污水處理廠的新太陽能發電場(在2016年 12月啟用,總裝置容量達1.1兆瓦,可供應渠務 署在小濠灣污水處理廠約25%的電力需求)。

降低碳排放與交通運輸

運輸碳排放量佔香港碳排放總量的16%。圖顯示運輸界別的能源最終用途,並配以其各自的碳排放量。鐵路及電車系統以電力運行,而路 面車輛則主要由柴油、汽油及液化石油氣推動, 船隻就以船用柴油驅動。 香港具備完善的公共運輸系統,並以鐵路為骨幹。政府的目標是提供安全、有效率、可靠及環 保的運輸系統,為市民提供多元的選擇,以滿足社會需求。本港每天出行人次當中,約九成使用公共運輸服務(總數約1,260萬),比率乃世界最高之一。根據2014年公布的一份國際調查, 香港的公共運輸在84個城市中排行第一。而香港的人均運輸碳排放量水平相對地亦較低。但 《巴黎協定》提醒我們必須盡力做得更好。

只有大眾的支持,人人共同參與行動,香港才能好好的應對氣候變化!